定資規臨占〔2024〕06號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定州市800兆瓦集中式風力發電保障性(50兆瓦)并網項目臨時用地的批復
國能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:
你單位報來的《定州市800兆瓦集中式風力發電保障性(50兆瓦)并網項目臨時用地申請書》及相關申請材料已收悉。經審查,現批復如下:
一、同意你單位臨時使用東旺鎮前營村、五女集村、小五女村、后營村、史村、張村、東旺村和東亭鎮曹村、翟城村、東王村、土厚村范圍內的集體土地16.5004公頃,用于定州市800兆瓦集中式風力發電保障性(50兆瓦)并網項目的吊裝平臺、塔基作業區、塔基道路、地埋線纜區、生產生活區等的臨時使用。
二、臨時用地使用期限為1年(2024年9月23日-2025年9月22日)。
三、你單位應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,在批準的臨時用地范圍內不得修建永久性建(構)筑物;不得改變臨時用地使用用途;不得轉讓、出租、抵押臨時用地。
四、臨時用地期滿后,應嚴格按照已批準的臨時用地復墾方案完成土地復墾,報經我局驗收合格后,及時交還土地權利人,不得形成土地資源閑置浪費。臨時用地使用期間,如需永久使用的,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。
五、你單位應及時向稅務部門繳納耕地占用稅。
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
2024年9月23日